歐賽斯5分鐘帶你讀懂科斯交易成本原理
在科斯以前,往往認為信息不對稱和外部性的情況下,市場失效,這時要干預市場才能實現帕累托最優的境界,但是科斯定理認為,即使信息不對稱,市場失效的根本原因是產權的定義不清楚。一旦產權定義清楚,雙方通過市場機制也能實現效率,即帕累托最優。
科斯指出,企業本質是一種資源配置的機制,企業與市場是兩種可以互相替代的資源配置方式。
交易成本(Transaction Costs)又稱交易費用,是由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科斯(Coase, R.H., 1937)所提出,交易成本理論的根本論點在于對企業的本質加以解釋。由于經濟體系中企業的專業分工與市場價格機能之運作,產生了專業分工的現象;但是使用市場的價格機能的成本相對偏高,而形成企業機制,它是人類追求經濟效率所形成的組織體。由于交易成本泛指所有為促成交易發生而形成的成本,因此很難進行明確的界定與列舉,不同的交易往往就涉及不同種類的交易成本。
總體而言,簡單的分類可將交易成本區分為以下幾項:
搜尋成本:商品信息與交易對象信息的搜集。
信息成本:取得交易對象信息與和交易對象進行信息交換所需的成本。
議價成本:針對契約、價格、品質討價還價的成本。
決策成本:進行相關決策與簽訂契約所需的內部成本。
監督交易進行的成本:監督交易對象是否依照契約內容進行交易的成本,例如追蹤產品、監督、驗貨等。 違約成本:違約時所需付出的事后成本。
在信息不完備的條件下,受主客觀因素的影響,欲使交易符合雙方當事人的利益,交易合同就變得十分復雜,為追求一個完備合約,勢必增加相應的費用。于是,由于市場合同的高費用而使一些交易采用企業內部交易方式。市場和企業是資源配置的兩種可互相替代的手段。它們之間的不同表現在:在市場上,資源的配置由價格機制調節;在企業內,資源的配置則通過企業管理當局的管理協調完成。從資源配置的效率出發,為了節約交易成本,有些交易通過市場完成,有些交易在企業內完成,選擇在哪里完成,依賴于市場定價的成本與企業的組織成本之間的平衡關系。
綜上,企業的顯著標志在于:它是價格機制的替代物,是一種替代市場進行資源配置的組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