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德魯克看企業的本質
不管做什么事,都要找到原理。知道了原理,就知道了做事的原則。要做企業戰略,就要先弄懂企業的原理。
什么是企業?
企業是社會的器官,任何一個組織機構都是為了某種特殊目的、使命和某種特殊的社會職能而存在的;任何企業得以生存,都是因為它滿足了社會某一方面的需要,實現了某種特殊的社會目的。
多數人將企業理解為“一個創造利潤的組織”,或“一種謀利的組織”,并認為利潤之于企業有其獨特的職能。
但德魯克認為:“利潤最大化并不能說明應該如何經營一家企業,其概念本身也是毫無意義的。利潤并不是企業行為和企業決策的解釋、原因或其合理性的依據,而是對其有效性的一種考驗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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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魯克認為企業應該從人的角度來認識企業,企業是社會的器官,市場是由人而非各種經濟力量創造的,因此應該從人,即顧客的角度去感知和界定企業應該提供什么樣的商品與服務。
顧客是企業生存的基礎。創造顧客必須先考慮如何滿足客戶的需求、如何認知客戶考慮的價值所在,更重要的是究竟如何創造客戶的需求。企業只有贏得了顧客,才能真正擁有市場。
所以,企業的目的只有一個:創造顧客。
是顧客決定了企業是什么!因為只有當顧客愿意付錢購買商品或者服務時,才能把經濟資源轉變為財富,把物品轉變為商品!只有創造顧客才能成就企業!
企業的本質是什么?
德魯克說,企業的本質是為社會解決問題,一個社會問題就是一個商業機會。
德魯克認為,企業的本質和目標不在于它的經濟業績,也不在于形式上的準則,而是在于人和人之間的關系,包括公司成員之間的關系,也包括公司外部公民之間的關系。
德魯克將“公司的概念”歸結為“各個領域之間的和諧”關系。公司必須在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自動履行社會義務。也只有公司自身能夠有助于社會的穩定和共同目標的實現,公司才有存在的意義。